廖瓊枝女士
發揚傳統歌仔戲的文化工作者

出生於民國二十四年,四歲時失去雙親,由外公、外婆扶養,台灣光復那年外公去世,為了維持生計沿街叫賣油條、冰棒,與外婆相依為命。十五歲時外婆也過世了,於是從此成為無依無靠的孤兒。

剛開始,流浪到戲班當「縛戲囡仔」,傳統學戲必須坐科三年四個月,每天早上需為老師(先生)泡茶、燒洗臉水,並要替老闆娘洗衣、做工、搥背。半年後當上小孩角色,經過一年多升級演配角,十九歲始擔任女主角。其間歷經內台戲、電台、野台至電視歌仔戲。

除應邀至各地演出外,更經常在台灣大學、文化大學、師範大學、藝術 學院等校指導學生社團之演出。並常至大專院校演講並示範演出,對本土文化推動總有一份熱愛與傳承責任。

民國77年榮獲教育部頒贈民族藝術薪傳獎,為歌仔戲界個人獲獎之第一人。

民國78年集合優秀學生自己創辦『薪傳歌仔戲劇團』,該團的成員大多是大專生或研究生,自創團以來,常在各地文化中心表演。

民國83年榮獲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李登輝總統頒給戲劇的推動獎項。應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之邀,美國紐約中華新聞中心台北劇場及休士頓大學表演,深受海外僑胞的肯定。

民國87年獲民族藝師榮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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